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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09-11-6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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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11-6 03:59 編輯
35# 拉拉痞子
對對!如果娶到16歲做過緣x妹。然後從良有錢的呢!
我覺得迷有啥米不好。
人過去,對在意已經變成用金錢掩飾嚕!。
所以什麼?人不能嫁、娶。您們又能知道嗎?
搞低一堆都不結婚﹝好像再罵我自己﹞,又生不出小孩﹝阿勒!又罵到我自己。﹞
嫁、娶;到底有多矛盾的課程!
愛到咖產死。不愛又沒良心。到底愛還是不愛。
愛過了就知道,當然婚姻一結下去。等知道了;就晚嚕!
元兇在哪裡,..........自己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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