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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靈 在 FriFri/JunJun/2006 22:33 發表: 咳,本以為新工作~麵包店早班門市小姐的待遇尚可~誰知才去第二天累到我&兩位麵包二手 都沒時間吃飯&聽老師父(麵包前輩)說當初的人馬全因受不了老板娘的牌氣而走光啦!唯一的好處就是不必去媚登峰也能快速 ...
不能打工還是做其他事, 只要自己盡力了, 能向自己交待, 但求無愧於心便好了! 我們支持你!!!
菫竹 在 FriFri/JunJun/2006 23:24 發表: 加油!!! 先撐住!! 如果七天試用OK的話 起碼熬完一個月 不然, 真的可能沒薪水;)
:qoo 台灣是這樣的麼? 那麼香港好一點了...:coco 過不到試用期也只會被解僱, 薪水絕對會有的啊...:thinking
米蟲 在 FriFri/JunJun/2006 23:57 發表: 我也覺得很怪 之前有在燒臘店打工當很涼的收銀台小妹 老闆試用期都有給錢啊! 他叫人教我 我在旁邊看 這樣都還有錢領耶! 而且薪水如果有摳摳都會直接進位變成鈔票耶!:coco:coco:coco 不過老闆是香港人啦 ...
也許由於老闆是香港人, 因此做法跟了香港這一套吧!:hoohoo 我真的有上班, 當然應該拿取我的工資啦, 否則的話, 一些無良僱主只要不斷請新人, 每當他們做了一個星期便解僱他, 那豈不是長期有免費工人幫他? :grrrgrrr道理好像說不通啊... :thinking 香港有勞工處, 替市民處理勞資紏紛, 不知台灣會不會有類似的組織呢?:circle_ey
凌靈 在 SatSat/JunJun/2006 19:55 發表: 今天才試作麵包坊的第三天,下班後就被電話告知『吃自己』的消息,也沒說我哪裡不適合!真歹命!:hm:__:crying
你替別人打氣, 我會替你打氣的! 加油! 加油! 加油!:dry 香港有句話叫: "東家唔打, 打西家", 意思是: 這家不做, 不要緊, 再找另一家!:P 我相信你很快便可以找到一份更適合你的工作! 不用擔心!: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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