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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女友自己種下的因.已經嘗到苦果了...身為女人.對於嫌棄外表.嫌棄錢財的女人也頗為不齒.但他已經得到她該受的果了.不用再苛責她了.我是贊成不要吃回頭草的...我是牡羊座的.快刀斬亂麻型的.
我老公的前女友.聽說他以前和我老公交往時.一天到晚錢錢錢...後來我老公受不了把她甩了. 偷後來嫁給地主的兒子...有錢了.剛開始她很志得意滿.但沒多久就聽說她大肚子時.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後來也是離婚收場.不是有錢就有一切的.我想你的前女友一定很後悔.但...千金難買早知道...

我婚前和我老公約法三章:
其中第一條就是: 不能為錢而吵架.因為我們不是為了錢而在一起
第二條就是:不能為雙方家人而吵架.
弟三條: 就算不能明媒正娶.風光大嫁.我也一定要穿到婚紗!

三條.都做到了.所以.我們這一生.在怎麼漂泊.怎麼辛苦.我們都會心甘情願的享受吃苦的幸福:lu_smile
人生無根蒂.飄如陌上塵.分散隨風轉.此已非常身.落地為兄弟.何必骨肉親
http://www.wretch.cc/blog/indrayasvaha (阿豆豆塗鴉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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