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笨童 在 2005-2-15 02:49 PM 發表:
又去聯想到海森堡的"測不準原理"了.....
假設命理是符合因果論的, 也就是前世因得伐世果,
那你命中註定的事因為因果而一定會發生
有因就一定要有果啦~~這是邏輯問題,就好像1+1一定要等於2(我知道有人 ... 小笨童,你所提出來的問題,其實是無解的... 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兩套說法都對。
對徹底的宿命論者而言,他們會認為「會去找算命的」也是因果關係所造成的(如果這個時候算命的能算是命主的貴人,這可能是因為命主是算命者上輩子的貴人)。
而對徹底的造命者而言,他們會認為「會去找算命的」是自己的自由意識所造成,所以他們的行為可以破壞因果關係。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兩者都對,而且兩者都沒有辦法證明對方是錯的。為什麼?
因為唯一確認宿命論與造命論誰是誰非的方法,就是從頭再來一次,然後在第二次選擇不同的做法(亦即第一次去找算命的,第二次不找算命的)。然後從最後的結果來判斷誰是誰非。如果結果完全相同,宿命論勝出,如果結果不完全相同,造命論勝出。但是,我們有辦法把時光倒流重新在來一次嗎?目前是不行,所以這個問題還是沒辦法找到答案。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枝前回覆草兄的文章中,會特別提到:剛好與命理學一個很基本的爭議有關,
也就是宿命論與造命論之間的爭議。
...
但問題在於,這樣的做法與想法,事實上會出現幾個問題,
一是,個人行為的自主意識會消失殆盡,從而造成刑法制度的破毀!
二是,放任這樣的結果發生真的就能讓相關人等的來生變得更美好?
三是,把時間拉到最一開始沒有前世因果來搗亂的時候,那個時候受苦的人為什麼受苦?只是因為倒楣嗎?
...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你被欺負是天注定,別人欺負你是天注定,那為什麼你「可以自主決定」接受呢?你要如何論證說別人欺負人的行為是天注定,但自己忍受被欺負的行為是自主意識呢?
如果這個人的權益受損卻不去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很可能會使自己的家人生活陷入困頓,甚至發生人倫悲劇(當然,你也可以說生活會陷入困頓,會發生人倫悲劇也是天注定,那被害人之前消極不主張難道不是天注定?你不可能一邊用宿命論解釋自己的命運,又同時用造命論來解釋自己的行為,這是沒道理的!因為這會導引出:「別人的行為都是宿命造成的」的結論,那為什麼你的行為不是?)。
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一開始A和B之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徹底的宿命論者會流於消極
徹底的造命論者會流於目空一切
採宿命論造命論折衷的論者,算是取其中者
但就我自己的生命歷程來看,大多都還是照著宿命走... :death
造命論最好的佐證,大概就是了凡四訓,
如果能夠再次重現了凡四訓裡所述的奇蹟,大概就能徹底證明造命論才是對的...
不過,要再現了凡四訓情節的前提,是得先找到一個能夠把人的一生歷程講得「分毫不差」的大師才行...
不知命中人大大有沒有興趣做這場研究呢?呵呵∼ :d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