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笨土撥鼠 在 2005-2-15 13:25 發表:
對呀!
不論如何,這些是不能拿來定罪的!
一切犯罪的認定還是要靠證據。
不管是紫微斗數,生辰八字,
占星術還是DNA性格檢驗的結果,
顯現的都是一種「推斷」,
並不能夠因為有某種推斷結果的存在就認定命 ... 又去聯想到海森堡的"測不準原理"了.....
假設命理是符合因果論的, 也就是前世因得伐世果,
那你命中註定的事因為因果而一定會發生
有因就一定要有果啦~~這是邏輯問題,就好像1+1一定要等於2(我知道有人會證明1+1不等於2, 不過那個我不懂...:69)
問題是, 一旦有外力介入, 像你去算命, 算命的人告訴你某年某月某日會如何如何
那你就依其言而行事, 結果果真避過一難....
那不是命理不準了, 而是因為這個外力的因果產生效應了
跟測不準原理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過問題來了, 算命的人告訴你 這件事本身倒底在不在你的命盤中有記錄呢?
如果有, 那就不是外力, 而算內力了....所以如果那個難關沒發生, 就表示命理不準, 或者有多種可能性(去找人算命跟不找人算命, 結果不同)
啊~~~這真是令人頭疼的問題:很冷
土撥鼠大大 or 紙鈔(Bill)大大, 趕快整理出個結論, 以嘉惠後人: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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