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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_veryimportant... 】

各位好朋友: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 如果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才轉寄!請小心! (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 >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 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 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 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 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 出庭受審!所以拜託! 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 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 (From! :來源寄件者 ) 刪除 清乾淨以後, 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 您轉寄出的檔案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 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 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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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7-26 01:09 編輯 這301的條款一ok,一堆人沒事都開始告人發財! 這台灣也有個很厲害的有名作家,叫 x鰲。可以拜他為師嚕! 相關詐財也有使用刑事的〝車禍類〞,也有人會用這故意,讓人踩陷阱。 在狠敲一筆,可以看看中視最近的戲劇;賢內助女王,裡面有一橋段就是這劇情。 戲劇固然好看,可是錯觀念,確會造成負面學習的效果。 怎麼來就怎麼去,生存條件走邪路,並就沒有陰騭;時間會成就造業。[這就要自己擔阿!] 當然誤觸生活陷阱,也是可以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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