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好麻煩哩~ 迷迷羊以前是先公證結婚.再拍婚紗.再請客. 我覺得最麻煩的是請客. 我居然請客請到賠本~~~ 竟然一家4口來吃.佔了半桌.包600...... 好.算了.算你狠.....:emm05
人生無根蒂.飄如陌上塵.分散隨風轉.此已非常身.落地為兄弟.何必骨肉親
http://www.wretch.cc/blog/indrayasvaha (阿豆豆塗鴉手札)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