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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羊 在 2006-6-20 10:54 PM 發表: 喔呵呵呵呵呵呵......:hoohoo 你們好菜.想當年.我忘掉一個人只要一星期.忘掉他的地址電話...竟然.只要一星期! 原因是我的新戀人出現.讓我馬上忘光光.... 忘了失戀的痛苦吧.白洞.白色的明天在等著我們.....喔呵 ...
呃~我跟你差不多耶~ 不過我完全沒有失戀的難過感 ~~ 噗~~ 有難過可惜的感覺只維持了2~4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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