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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之旋月 於 2006-10-21 04:52 發表
因學費與長期經濟負擔 共欠ㄌ銀行快70萬
每個月要還的加上我的生活費根本就不足
有朋友教我說先都把負債放掉 不要為了信用就把自己逼死
等存了一些錢再跟銀行協商還錢~  信用還是可以回復  以免我現在越欠越多 ...
我以前是做信用卡的....

如果是信用破產....妳的名下都不能有財產或金錢...包括妳所登記的戶籍地...它們都可以用"假性扣押"的方式
來逼你還錢....所以~我建議...如果真的不行先顧自己吧~還有,要破產之前先把戶籍地遷移他處....然後更換
所有通訊....否則妳會被銀行煩死!氣死!.....現在較大的問題是妳的銀行帳號不能用.....無法薪資轉帳!
未來只能找直接發現金的公司或工廠.....要不就自己存點錢做點小生意.....像我現在就在賣泡沫紅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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