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uski 於 2007-2-17 14:08 發表
第一任女友(是同事)。不過兩人感情並沒有維持很久,出國前就淡了,後來我2004年5月回台灣便分手。(我跟她有親密關係,所以應該也算重要的事件吧) 偶居或同居並非因為你這段而推論,這是運勢的表現而解析,你不妨回憶當時的現狀與命理謀合否??如果有所回憶也算是對命理研究的貢獻。
感情還是會持許有對象,也或許因為對象一個以上而無法定心決擇,挫折依然,工作建議可以朝教授師資努力。
其他細談已涉及收費範疇,如果需要可以來信預約但不須免強,遠地照樣可以服務.......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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