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ㄛㄛ 在 2005-5-12 11:48 PM 發表: 所謂..註定... 其實不是指你跟某一位喊得出名字的特定對象註定是一對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你註定會跟某一種特定"類型"的人成為伴侶 也就是說..即使兩人因故分開..你再另外找的或投緣的對象還是會符合 ...
說得好有道理喔 有豁然開朗的感覺 :lu_smile 而且啊 真的唷 有些人所交的男女朋友 類型都差不多 像之前我學長交了新女友 大家看到都驚呼....怎麼跟之前那個長得好像... 連他們鬥嘴的模式都很像 :oh-man 我不覺得我的第一二任男友像 但我親戚看到他們倆的照片後 直呼 好像好像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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