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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得!一定要買的保險\險種=第3責任險。
回復 #37 lawjimmy 的帖子
樓上大大說的 也對,其實我是想gy一點,不要和解成立。
不過當事者是我母親,而且 在調解中,認識的也有來push,所以我母親是給足面子于中立的調解委員 們!
不過當下,我看到人性不認錯得一面。
本來!那小王 [被告者],還想推給 交通問題,想以;「我媽車道上有公車,是我母親擠到內線才發生車禍。」
我聽到;「冷笑+口亨 得一聲,委員們就說;我們只負責 調解,交通的事情不過問。」
[因為,他故意把事實,講相反。]
小王;還想以事發當下,打了3次電話給警政單位,作為他沒來「關心」的藉口。
當時,我實在聽不下去阿!我直接跟他說;「你打電話是〝正確〞得,本來就是要這樣做。」
小王,還想邀功說;我打〝3次〞呢!
我還是提醒他;「你打電話是〝正確〞得,本來就是要這樣做。」
如果肇事逃逸,這後果更慘。
調解委員聽懂我意思,就糾正他;「你多少也要關心對方一下,這是 啟蒙子 的問題。」而且還有提點他,開車要小心,不是怕你撞、也要小心被撞〔類似;連環車禍〕」。
【為什麼?我要下這個標題;】
第3責任險的好處,在於除了強制險部分,還多保了別的部分。
多保哪些部分,這個給有愛心的網友,來回覆!
總之,在合理理賠上!你不必自掏腰包的部分?
這個險最好買,因為我看到、小王〔被告的當事人〕沒有壓力,都交給保險公司理賠。
[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2-25 02: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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