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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想喔!

我「公」追求我的時候;是直接牽手a。

他說;連牽手都不給牽的女人;他是不會讓費時間低。

問是不能「問」個所以然的。因為「話」可以模擬倆可。


※以下的話可以不去看、我怕你生氣喔!









你很像時下人說的 潘阿!〔台語;槌子〕,用請客來表示愛意。

基本上;請一次就夠明瞭阿!

回復 #7 銀河魚 的帖子

對阿!當時我也覺得怪怪低。

然後做一些「小動作」,在不經意的當下、把我的「手」鬆開a。

這小動作比方:

1、揮手招公車。

2、抓癢。

3、拿東西。

4、指東指西。

5、翻東翻西。............................就是故意鬆拖我的手。


可是我厚臉皮的老公;手濕濕的硬是找機會「牽手」。

然後就簽了6年;還在等待長期簽約中。

目前是臨時得試用合約a。

回復 #9 銀河魚 的帖子

標;沒人標ㄌ。

不會有人「愛」,又老、又肥的「豬」。

我問過我公;如果當時你認識我,是現在這總身材;你會追我嗎?

他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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