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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可惡的法院官僚

最近義務幫朋友寫了一份狀紙,主要因素是因為我一位朋友,她父親早年就跟她母親離婚,不久之後就淪為遊民,與親友都失去聯繫.應該是去年吧,台北縣社會局通知我朋友去帶回她父親,因為她父親自殺獲救,她才見到分離已久的父親. 誰知道,這位先生在當遊民的時候,卻遭不法份子利用假結婚.我朋友就去幫她父親自首,最後被判刑下來,雖然不重,也得易科罰金.但是,我朋友才剛結婚本身就沒有什麼錢,而且每個月薪水微薄還要負擔父親沈重的安養院費用,相當辛苦. 因為她父親,兩次中風,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生活了,只能住在安養院.於是,我幫朋友寫了一份狀紙,希望停止入監執行,將她父親安置在原來的安養院.這樣的主張合法、合理又合情. 然而,當我朋友在執行當天去檢察署的時候,將她的困難處都跟書記官說了,比如說她父親如果被帶走,之後那家安養院就不收她父親了.可是,她父親住的這家安養院,卻是有政府的補助,我朋友每個月的負擔才能大大減輕,現在在排這樣安養院的人一堆,要再次申請到談何容易.雖然表明這些困難,也希望法院真的派人去安養院察看,證明真的不是虛假的(都有病歷證明),卻還是遭到書記官言詞的羞辱,說幹嘛我朋友又把事情推回來法院,而且我朋友父親犯罪,子女也該承擔責任,還說一定會去扣我朋友的父親,等監獄覺得不行的時候再送回去....等等亂七八糟的混話.我當下真的很傻眼,天阿!!這是我們國家法院人員說出來的話嗎?!別說一點法制觀念都沒有,真的快連一點人性都沒有了.將心比心,於心何忍!! 最後,當我要再次寫狀紙幫我朋友的時候,她父親的哥哥拿錢出面解決了這件事情,而當下書記官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因為這個案件終結了.我心裡面在想,法院的案件量之多,真的有多到讓我們的法院人員為了結案都喪失人性了嗎? 記得,以前有個學長跟我說過,身在公門好修行,這句話對了一半,因為或許在公門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職權在合法範圍內為民眾做些好事,但是!!有這樣行善積德的機會,卻不加以珍惜,更如同本件這個書記官一般,則真的是「身在公門好造孽」.提出來跟各位分享,希望大家有機會為民眾服務的時候,千萬要謙虛有耐心...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8-6 16:04 編輯 2# 周兒 哈哈,我沒說清楚啦..書記官不是收賄啦,是拿錢去把易科罰金的錢繳掉了..
4# 周兒 哈哈..失誤、失誤...請大姊息怒
6# 周兒 哈哈...那左邊好了...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9-23 04:27 編輯 大家好久不見啦...這故事後來還有續集耶...之前不是說已經把錢繳清了嗎? 後來有天安養院打電話給我朋友,說警察要去抓人..瞎密!!!沒錯..就是這樣. 後來我朋友很心急的打去法院問,書記官才說...我不是叫他們不要去抓了嗎? 這裡面讓我感觸好深!! 因為,首先書記官打從一開始,根本就不鳥我們依法的請求,就是要硬來,管他人是能不能動! 所以早就聯絡好警察要去執行! 再來,以下不涉政治單純意見發表... 就是吳x珍的情況比起我朋友父親的狀況還好一點,甚且吳本身還是重大犯罪,但是還沒執行就已經一堆人在考量她屆時發監執行的可能行,以及監所應該有的替代措施..... 相形之下,平民百姓呢?對...沒錯..誰鳥你!! 好吧∼∼我屁放完了...該回到現實,承認司法是替權貴服務的工具...唉
11# 周兒 呵呵感謝周兒大姊...不過這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沒事的. 這已經到了最後執行的階段了,都已經易科罰金了,錢也繳完了,還想抓人...很明顯是有瑕疵...只能說這些公務員太混了
10# 將爺 呵呵..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越來越進步...
14# 周兒 基本上會願意讓我免費幫助的,一定都是很需要幫忙而且很弱勢的人(不分男女)...當然也是本於專業對於朋友的協助,否則只憑一腔熱血打高空也是無用..
16# 周兒 哈哈....這套冷熱學挺有趣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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