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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今天,我終於看到親屬法的修正法條了.
看到其中一條有關收養的條文,真的讓我內心無限的感傷.
記得之前不久曾有人,透過我的朋友來問我一個法律問題,
大致上是說,她老爸與母親離婚多年後,淪為遊民,
之前因自殺獲救,社會局通知那位小姐應該對其父親盡到扶養義務.
那位小姐就問我怎樣才可以不用盡到扶養義務,
我當下沒有想很多隨口就說出可能且唯一的方式,
在那當下我發覺我後悔了,我思考的太少太少,
沒有考慮到那位老先生可能就此沒有人可以扶養他.
今天看到的修正條文,某種程度代表的正是要修正填補我所想到的歪步,
立意真的是蠻良善的.
其實身為法律人,看了、聽了很多不肖子女的故事.
身處幸福又健全家庭的我,實在很難體會,
為什麼會有子女這麼不孝.
然而回想身邊許多朋友,他們卻是有著不是的父母,
聽了他們的故事,我開始懷疑了,
到底"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否該修正?!
如果這樣的家庭,父母子女真的是相互欠下因果債務,
那要還到怎樣的地步,才算是盡到了應盡的責任.
嗚.....我又多愁善感了
不過還是希望大家多多孝順長輩阿...
耶...小弟還不是律師...只是在茫茫人海中的一個小考生...
正因律師是人稱的魔鬼代言人,且聽學長姐說有時候案件要接不接真的會有猶豫,所以我才不會想當律師,而想當法官(正在努力當中)
還有jimmy是我以前取的英文名,加上念法律的所以多個law..
不過我現在換了英文名了,感覺jimmy太Q了,跟我好像不太符合,哈哈
所以換了一個新的英文名Albert..請多指教..嘻嘻
是呀..看事情的角度多元化,見解自然不同...加上家家有本難唸經..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正是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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