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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ㄎ,你還真是"好人"阿,被傷害了還接他的電話,換做是我連看都不想看。 有些事情可以忍,有些事情是被越過紅線之後就要採取防備的,若一直退讓,只會讓人認為沒立場.... 呵...人際關係是最難搞的了,每個人都一直摸索著呢! 勞基法有規定,不管工作幾天,即使一天也好,雇主都有義務要付出對等的勞務薪資,不可說試用期內不用付,或者有什麼內規等等的理由污掉這些錢。 不然可以到勞委會申請調解,當然,所謂的調解是讓勞委會出面狠狠的打那個老闆大巴掌... 至於他說要告人,那個只是虛言恫嚇,不然他老早去警察局備案了。 不過,若是老闆不付薪水,那個一定可以告,他絕對閃不掉。 當然,先確認一下你那位同事真的沒有打騷擾電話,若真的只是老闆自己在疑神疑鬼,那就可以採取反制動作了。 [ 本帖最後由 cv85609 於 2007-4-3 07:23 編輯 ]
我遇到貓在潛水, 卻沒遇到你。
我遇到狗在攀岩, 卻沒遇到你。
我遇到夏天飄雪, 卻沒遇到你。
我遇到冬天刮颱風, 卻沒遇到你。
我遇到的豬都在結網了, 卻還是沒有遇到你。
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 卻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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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eternal_soul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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