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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85609 在 2006-4-12 09:32 AM 發表:
我是覺得女方當初提出分手的理由是這麼現實(幼稚?)
那還是別復合的好。
因為她只是過的不好,所以想找你訴苦,讓你安慰她而已。
等她傷痛好了,還是會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若她真的喜歡你愛你,何必在自己的情 ... 嗯 ~ 我也這麼覺得
當初分手的理由滿現實的 - 不過那女生還滿坦誠的 ;)
先問問你的內心如何想 ?! 有考慮復合嗎 ?!
若是的話, 那還要再進一步的確認 .....
就是對方在 2 年之後的回頭,
背後的 動機.理由 ?!
------ 有說事過境遷, 因此覺得過了 2 年之後的回頭,
應該不是你要的了 :q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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