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10288
- 帖子
- 142
- 精華
- 0
- 積分
- 96
- 命幣
- 96 元
- 閱讀權限
- 30
- 性別
- 男
- 在線時間
- 26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6-5-31
- 最後登錄
- 2008-2-2
|
現在是分手了﹐然後想要複合嗎?
還是兩個人在曖昧階段?
如果想要放棄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自己喜歡上別的帥哥。
很多時候是自己淺意識不願意放棄讓自己很痛苦。 我只能說那很傻﹐以前我也曾經是這樣﹐結果最後想通了﹐她反而態度大轉變﹐我這個人一旦決定愛一個人我就會很堅持﹐可是如果我決定不要了﹐那就一定沒可能。 我的結論是﹐人都是失去才會想要珍惜﹐我建議還是趕快去認識帥哥﹐不要把自己搞的那麼痛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