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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可惡的法院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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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8-5 22:54
標題:
可惡的法院官僚
最近義務幫朋友寫了一份狀紙,主要因素是因為我一位朋友,她父親早年就跟她母親離婚,不久之後就淪為遊民,與親友都失去聯繫.應該是去年吧,台北縣社會局通知我朋友去帶回她父親,因為她父親自殺獲救,她才見到分離已久的父親. 誰知道,這位先生在當遊民的時候,卻遭不法份子利用假結婚.我朋友就去幫她父親自首,最後被判刑下來,雖然不重,也得易科罰金.但是,我朋友才剛結婚本身就沒有什麼錢,而且每個月薪水微薄還要負擔父親沈重的安養院費用,相當辛苦. 因為她父親,兩次中風,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生活了,只能住在安養院.於是,我幫朋友寫了一份狀紙,希望停止入監執行,將她父親安置在原來的安養院.這樣的主張合法、合理又合情. 然而,當我朋友在執行當天去檢察署的時候,將她的困難處都跟書記官說了,比如說她父親如果被帶走,之後那家安養院就不收她父親了.可是,她父親住的這家安養院,卻是有政府的補助,我朋友每個月的負擔才能大大減輕,現在在排這樣安養院的人一堆,要再次申請到談何容易.雖然表明這些困難,也希望法院真的派人去安養院察看,證明真的不是虛假的(都有病歷證明),卻還是遭到書記官言詞的羞辱,說幹嘛我朋友又把事情推回來法院,而且我朋友父親犯罪,子女也該承擔責任,還說一定會去扣我朋友的父親,等監獄覺得不行的時候再送回去....等等亂七八糟的混話.我當下真的很傻眼,天阿!!這是我們國家法院人員說出來的話嗎?!別說一點法制觀念都沒有,真的快連一點人性都沒有了.將心比心,於心何忍!! 最後,當我要再次寫狀紙幫我朋友的時候,她父親的哥哥拿錢出面解決了這件事情,而當下書記官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因為這個案件終結了.我心裡面在想,法院的案件量之多,真的有多到讓我們的法院人員為了結案都喪失人性了嗎? 記得,以前有個學長跟我說過,身在公門好修行,這句話對了一半,因為或許在公門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職權在合法範圍內為民眾做些好事,但是!!有這樣行善積德的機會,卻不加以珍惜,更如同本件這個書記官一般,則真的是「身在公門好造孽」.提出來跟各位分享,希望大家有機會為民眾服務的時候,千萬要謙虛有耐心...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8-6 03:40
他敢收賄喔!你就要錄影存證阿! 書記官權力那麼大嗎? 我之前在詢問:我媽車禍進度如何!還問到對方後來的狀況。 書記官都不會擺譜阿! 而且案件進度都滿順利的。 有錢好辦事,國x檔的作風嗎?一朝天子一朝臣,所以都要收的心安理得嗎? 雖然我不是律師,可多少也看清人世。 我絕得,法務人事根本不清楚現實狀況。 但也會去假設,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而這難處裡的錯誤,就是「假結婚」,這是事實。不能底過。 有個很好的案例!那就是詐騙集團的案件。 人頭戶等同共犯,人只要貪心就會被人設計,既然被利誘,就要了解因果。 可憐之人一定有可恨之處。 很多當下貪心的人,被抓到犯罪證據,都會以不知情唐塞。 是不是真的唐塞,沒人知道;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 講我自己的例子;以前...有個老闆說;他很欣賞我,要我去大陸工作。 我問;去大陸做啥!他說;交那些懶得要屬、又沒工作效率、學藝不想精的大陸人。 也就是出差坐大位。錢多多的工作。 可是你知道這美術指導、創意總監的工作內容是啥嗎? 就是手繪當今最夯的卡通圖案,製作成閃卡。就是盜圖。 當時;我有問過律師。 請問;?如果我其實知道我老闆他工作內容有問題,我可以用〝不知道〞這理由。脫罪嗎? 順便叫老闆給我蓋上,公司大小章,內容說明;這員工並不知情等...保證書。 那律師當下兔我朝,你這樣法官會判你更重。 每個人都像你這樣,那智慧財產等...相關法律有何約束力。 最好笑的事,我老闆還沒等到我跟他說這件事。 他自己就說;怕我有事,要給我這類文件。 我直好兔老闆朝,不是我不幫你,你那些圖都沒有版權,我不敢做。 還有這類文件對我沒有用,他沒有釐清的效率,反而會害死我。 順便跟他說;我不想做嚕! 因為當下我看過他面相,跟他家人[老婆+女兒]。 不用命裡說,光這家公司就覺得有問題。 如果我是老爸,我一定要你教我女兒,然後送他去。 我只是個應徵來的員工,憑啥要這樣對我。 講難聽一點,就是要我去死啦! 我跟我母親討論過,我母親也說;你去大陸,出事你怎麼辦,不要錢沒賺到,人都陪進去啦! 我媽有個好處,就是不貪,世上這累人士都快絕跡啦! 我當然聽我老母低! 所以〝不知情〞,法庭最討厭聽到這3個字。 我只覺得你幫你朋友,點到為止。 人性難測,你怎知道他女兒沒被長輩過失而蒙蔽。 況且又是離婚的夫妻,裡面的問題...你也不可能經歷。 好加在你沒陷太深。 真是萬幸!說你有福氣低啦!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8-6 12:42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8-6 16:04 編輯
2#
周兒
哈哈,我沒說清楚啦..書記官不是收賄啦,是拿錢去把易科罰金的錢繳掉了..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8-6 16:04
3#
lawjimmy
BBBBBBBBBBBBBB+1犯規。 你素律師呢!口亨!害我想說;啥時?變那麼囂張。 打PP中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8-8 11:02
4#
周兒
哈哈..失誤、失誤...請大姊息怒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8-9 13:52
5#
lawjimmy
不原諒,因為你素律師。 要嚴逞,以示效尤! pp選好一邊,我會給你5。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8-12 20:41
6#
周兒
哈哈...那左邊好了...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8-13 05:27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8-13 05:29 編輯
7#
lawjimmy
來嚕! .......give u 5...
。 打完收工!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9-22 20:37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9-23 04:27 編輯
大家好久不見啦...這故事後來還有續集耶...之前不是說已經把錢繳清了嗎? 後來有天安養院打電話給我朋友,說警察要去抓人..瞎密!!!沒錯..就是這樣. 後來我朋友很心急的打去法院問,書記官才說...我不是叫他們不要去抓了嗎? 這裡面讓我感觸好深!! 因為,首先書記官打從一開始,根本就不鳥我們依法的請求,就是要硬來,管他人是能不能動! 所以早就聯絡好警察要去執行! 再來,以下不涉政治單純意見發表... 就是吳x珍的情況比起我朋友父親的狀況還好一點,甚且吳本身還是重大犯罪,但是還沒執行就已經一堆人在考量她屆時發監執行的可能行,以及監所應該有的替代措施..... 相形之下,平民百姓呢?對...沒錯..誰鳥你!! 好吧∼∼我屁放完了...該回到現實,承認司法是替權貴服務的工具...唉
作者:
將爺
時間:
2009-9-22 23:42
雖然說現在是民主法制的社會,但是平民百姓和達官貴族確實還是有著很多的不平等...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9-23 04:31
9#
lawjimmy
我幫你改一個字喔!保護你用的。 不是交保啦!怎又來提人。 阿交保是交心酸低嗎?..............還有一個,你朋友戶籍地在哪! 先看看,你這案件執行上,有沒有疏失! 比方;他是交保後傳,是以傳人名義提人嗎? 那是傳人,還是拘捕阿!怪個巄低東!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9-23 09:51
11#
周兒
呵呵感謝周兒大姊...不過這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沒事的. 這已經到了最後執行的階段了,都已經易科罰金了,錢也繳完了,還想抓人...很明顯是有瑕疵...只能說這些公務員太混了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9-23 09:51
10#
將爺
呵呵..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越來越進步...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9-23 13:56
12#
lawjimmy
阿勒!我覺得站在你的立場,你要看當事人的態度喔! 像我幫我媽處理的案件,我媽屬於不喜競爭和緩的態度個性。 當然我是會交他怎麼做,該要求什麼。 可是到後來,他是當事人,他會有他的決定。 而你們只是朋友,也不在6親內。 我想你最好做正常諮詢,幫助她該怎麼判斷。 我會不會幫你想太多阿! 我是面對異性的困難時,都是站在中立不倚;也滿怕被人有移情作用。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9-23 22:32
14#
周兒
基本上會願意讓我免費幫助的,一定都是很需要幫忙而且很弱勢的人(不分男女)...當然也是本於專業對於朋友的協助,否則只憑一腔熱血打高空也是無用..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9-24 13:07
15#
lawjimmy
我就會這樣呢! 常常會被自己器鼠掉! 所以我都冷冷的幫,熱熱的助。 結果搞到自己不調和,襪!就可憐a喔!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9-24 20:40
16#
周兒
哈哈....這套冷熱學挺有趣的喔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9-25 13:04
17#
lawjimmy
哈哈!給你舒壓用低! 我怕你...忙到精神沉重,愛心.....發輝到正義凜凜然! 有時候!很無力時,真的很殘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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