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agic3133 於 2009-3-27 11:47 發表 人算不如天算,好心有好報~回頭是岸
原帖由 百力滋 於 2009-3-27 11:55 發表 三十歲....今年犯太歲吧....... 一位年薪過百萬港元的年青人, 因為醉酒, 一時衝重, 實在可惜..........
原帖由 magic3133 於 2009-3-27 16:30 發表 傳說中的換年,就是前三十年跟後三十年的轉折點 但願這位年青人不要想太多就好了~賠錢也是小事。
原帖由 百力滋 於 2009-3-27 18:17 發表 沒方法了, 在香港, 驚重要警察, 很難賠錢了事, (當然也有聽聞一些巨富有方法, 但那是另一些故事...) 因為所犯的是要負刑責的罪行, 而且報紙也報導了, 在這麼細小的地方, 很難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