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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禍處理日誌! [打印本頁]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9-26 13:32     標題: 車禍處理日誌!

目前,0925日 裁決已經有初步分析了。

研判結果都是對方的錯,現在也開始有、我要注意的問題了!

首先 先謝謝!lawjimmy  ←這位命大會員,給我不少知識跟見解。


026日.............................................今天,肇事者 保險公司 打電話來。

當然是打給我母親,她是當事人。

我母親可是走 溫柔路線,不過她還是會問我意見,如何注意?。

當然,我可是要問你們。哈哈!


肇事者 保險公司 ;說要記資料 給我媽。

我當下覺得,記啥資料。當面談不是比較好。


以下是我打給,保險公司;電話內容,我精要述說。

我;保險先生你好,請問你要寄什麼資料,當面談就好了。

保險公司;就一些和解資料。

我;和解沒要和解喔!事發當下,我就派我老公問; 肇事者 要和解嗎?

肇事者說;要等裁決,還說跟保險公司談,跟他公司談。


我問[1.] 保險公司 請問;「肇事者 是以哪家公司投保呢?」
保險公司 回答;「這不方便透漏。」

我問[2.] 保險公司 請問;「肇事者 公司車 有投保任意險嗎?」
保險公司 回答;「這不方便透漏。」

我問[3.] 保險公司 請問;「xx貿易xx公司 這個公司 已經 解散了,他不可能用這個投保吧!」
保險公司 回答;「這不方便透漏。」

我跟 保險公司 說;「那這禮拜一,0929 來 調解委員會 時間我再通知你。」
保險公司 回答;「好的。」

以上我採簡扼po文,當然!本人 問到[ 3]時,已經很火大了。

至於火大的內容,我就不打字了。

但是!我是有問到 一個他目前投保的 公司名稱。

正確行號,等我確定 調解委員會 調解時間 我會在問保險公司。


目前我有疑問?

疑問[一] 為何?我不能知道是哪家公司 投保的。

疑問[二] 為何?我不能知道 這車輛有投保哪些險種。

疑問[三] 為何?這肇事車輛 卻開者 解散公司的貨車 送貨。

疑問[四] 為何?這肇事車輛 投保公司名稱 跟貨車名稱 不府。


目前我覺得 這有點像在規避什麼?

目前我覺得 我可能要在往後,面對 調解事項要「硬」一點喔!

目前我覺得 我可能要準備 直接讓它調解不成,提告簡易法庭。

不然,我會放禍害,而不知悔改。

[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8-9-26 13:37 編輯 ]
作者: 命中人.站長    時間: 2008-9-26 22:51     標題: 回復 #1 周兒 的帖子

以你所述,命大也認為他們是在欺騙不懂的受害者,而且從肇事到現在那個王八蛋好像都沒有懺悔之心(由你的敘述感覺的出來)。

從你提供的與保險員的對話,因該他的資料上是有問題的,我認為不要輕易放過他,要和解也得親自拜訪至少還有點誠意,否則刁難他,這個王八蛋。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9-27 03:13     標題: 回復 #2 命中人.站長 的帖子

恩!我媽說該給的因果關係,要他給我們。

不然很多人肇事者、都不會怕。

還有阿!我媽出車禍當天,所有費用都我們出的。

他一句話,都丟給保險公司。一毛錢也沒主動去付過。

看到筆錄做完,連過來看我母親一下都沒有。

連基本的抱歉,也沒說過一句。

直接走人。
作者: 紫緣軒    時間: 2008-9-27 15:16     標題: 回復 #3 周兒 的帖子

筆錄的鑑定歸屬責任釐清
影響官司的成敗很大
這方面如果司機先生有過失
就千萬別放過他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9-27 17:13     標題: 回復 #4 紫緣軒 的帖子

恩!

我查了相關資料,肇事者可是 100% 主因。{也就是兇手是他,我們是被害人。}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8-9-28 23:13

感覺上對方跟保險公司看準被害人比較溫和,似乎有點想吃定人的樣子....真的是很糟糕...自己的權益真的都要堅持,別讓權利睡著了...加油阿周兒大姊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2 19:08     標題: 回復 #6 lawjimmy 的帖子

哈樓!

有個不請之請,我已經請示過 命網的老大了。

我可以邀請你 到我「論壇」嗎?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8-10-2 22:23     標題: 回復 #7 周兒 的帖子

可以阿....不過在哪呢?還麻煩告訴我一下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3 00:28     標題: 回復 #8 lawjimmy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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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有規劃「法律版」,不知道你想發揮一下嗎?

[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8-10-3 00:33 編輯 ]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8-10-3 21:47     標題: 回復 #9 周兒 的帖子

呵呵..周兒姐太看得起我啦...等以後我實務經驗再來服務大家好了,現在經驗不足,怕說錯了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方式,那可真的是罪過..罪過囉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4 02:56     標題: 回復 #10 lawjimmy 的帖子

就當找資料阿!分享一些好文阿!

也沒啥!?無所謂了。

有空去逛逛吧!做一般會員看文章 也ok阿!

我們論壇,以on line game 為主啦!

這論壇是幫我遊戲盟友開的天地啦!

沒要你做啥!住站大律師啦!我也請不起啦!

不過呢!.........我保留將來往後,留住 善心人士;幫弱勢團體,請一個也不一定。

因為我看我媽,做義工 做的很快樂。

又發現,我們生活裡面、有太多,無知的人群。

所以我才規劃這個版區。

當然,我論壇不是那些 大論壇,而且我也沒有想要這樣發展。

我順著緣份、運勢、感覺走。

沒那麼可怕啦!

逛逛吧!

[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8-10-4 03:03 編輯 ]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8-10-4 14:33     標題: 回復 #11 周兒 的帖子

周兒姐真的太有熱忱啦...改天在註冊去看看...實在是最近很頭大...要趕稿件(沒啥靈感)又找房子找到很悶..人不在台北很難就近去看房子...上次上台北看了一次很傻眼....希望下次能順利點

[ 本帖最後由 lawjimmy 於 2008-10-4 14:35 編輯 ]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4 16:22     標題: 回復 #12 lawjimmy 的帖子

我那有作家區呢?

可以寫一篇,找房子文章;說不定被「名」編劇看上眼。

變作家.....「來個 北腳78號」......哈哈!等你來喔!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8-10-4 22:27     標題: 回復 #13 周兒 的帖子

我是在寫學術論文啦...要投稿的..準備以後考博士班用的....
寫找房子的文章...應該會變成抱怨文吧 ...哈哈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5 03:06     標題: 回復 #14 lawjimmy 的帖子 暨 車禍日誌報告!

對阿!標題 都幫你 想好了。

貼不貼切!很有抱怨意味喔!

襪哈哈!


車禍日誌報告!

禮拜一;1006→準備去告那個;王吧但阿!

有沒有好的程序建議?

1.先到你處理車禍案件的交通警政單位提告!?

2.如不嫌案件來往時間過長,也可以在自己居住所在地,提告嗎?

目前重0825已經浪費一個多月嚕!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0-7 15:20     標題: 小王!已經被告了。

製作筆錄,用的時間很久。

3.00到警政單位。搞到快5.00才ok。困死我了。

不過所有內容我都有做錄音。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1-13 04:52     標題: 好加在有保險!

目前有兩家保險可以請醫療。

第3家是要給強制險用的。

不過!這個對方的強制險單位,已經沒有消息!

可能被我罵過,不爽理了。

那就等著公事公辦吧!
作者: 紳鴻    時間: 2008-11-13 09:53

等著法律處理吧XD。。。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對方遲早還是會得到報應的。

不是不報,是時機未到。。。

[ 本帖最後由 紳鴻 於 2008-11-13 09:56 編輯 ]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1-13 13:26     標題: 回復 #18 紳鴻 的帖子

嘿嘿!等上天給它報應!不如直接給它報應。

而且,這是現今社會「擺爛」=拖字學。

拖你的耐心、磨你的時間。

不過!有時要有「死咬哲學」。

因為,很多人會用 擺爛 來成就它逃避存活的 戰力品。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1-16 12:36     標題: lawjimmy 大大!

刑事6個月期限?

是指、事發日期開始算,還是報案日期?

誠心詢問。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2-5 04:25     標題: 回復 #20 周兒 的帖子

爽阿!

我不用擔心6個月阿!

警員已經偵查完,送地檢署阿!

帥啦!

12月11號要去博愛路呢!

晚點請我媽,打給xx看有認識這個xx官嗎?

好家在有準備開庭,不然超過6個月,a錯賽。

說也奇怪,我1202打去派出所,追案。

結果!今天看到傳票是02號寄出來低!

還真巧,還是我很會算阿!襪哈哈。
作者: huli    時間: 2008-12-5 20:57

恭喜周姐姐可以有天理了...xd
作者: 命中人.站長    時間: 2008-12-6 02:57     標題: 回復 #21 周兒 的帖子

真是神算周兒.....呵呵。

恭喜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2-6 06:45     標題: 回復 #23 命中人.站長 的帖子

不能恭喜拉.........................阿後...

襪a器4.......器屬我拉.......無言....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8-12-11 18:03     標題: 地檢署....跑完阿!準備移交到 ..

調解委員會,很奇怪喔!

王吧先生,沒有來喔!好像也沒請假!

原來,台灣人民是可以不削;地檢署傳票喔!

ㄎㄎ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11 18:01     標題: 調解委員會,寄掛號。安排0224調解。

收到這封信!就是準備和王吧 開戰阿!

上面有說到,偵查庭 那位 王吧先生 沒到案。

是說奇怪1211要開偵查庭,他沒到案....後來我跑去問;書記...啥是要函送「調解會阿!」

當時已經123x號,快月底阿!

書記說;「還沒阿!25號才開完,偵查庭阿!」

........?25號......我跟我老媽是11號去的。......誰25號去。

很顯然是那位,王吧先生。

襪!他真老經驗嗎?......還是另有高人指點。

阿勒!那我們死老百性完蛋阿!

沒人指點說;;.....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11 20:22

剛剛看了一下,呵呵前面幾則有一點點看不太懂耶...檢察官希望調解那是希望能調解或和解後撤回告訴趕快結案,如果調解和解不成立,還是要判斷是否起訴或為其他處分.有什麼問題,周姐在提出來討論吧.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12 14:30     標題: 回復 #27 lawjimmy 的帖子

恩!這個我有事先做功課阿!

我只是再想那個 王八先生,很老經驗。

敢不到偵查庭,而且當天沒看他請假喔!

還能在 後面幾天自己去。

滿有經驗。所以才說有高人指點喔!

是這個意思。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18 10:14

原帖由 周兒 於 2009-2-12 14:30 發表
恩!這個我有事先做功課阿!

我只是再想那個 王八先生,很老經驗。

敢不到偵查庭,而且當天沒看他請假喔!

還能在 後面幾天自己去。

滿有經驗。所以才說有高人指點喔!

是這個意思。
其實也不一定啦,因為檢察官可能會分開傳喚耶,所以要視情況而定.再說,有些檢座的脾氣不好,得罪他們是會對自己不利的說.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18 16:30     標題: 回復 #29 lawjimmy 的帖子

當天!我有看到....偵訊時 在 叫 被告的名子...

所以不可能「分開」。

我想正常老百性看到法院的東西,都會很緊張吧!

只有 老神在在的,才改無所謂!

就像你沒打過針,在要做醫療注射 看到針頭都會緊張吧!

ㄏㄏ.....下禮拜 去  調解,調解不成 應該是送法院。

對啦!我刑事附帶民事 狀紙 哪時候送?

還是在開庭時 提出呢!?。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18 22:29

原帖由 周兒 於 2009-2-18 16:30 發表
當天!我有看到....偵訊時 在 叫 被告的名子...

所以不可能「分開」。

我想正常老百性看到法院的東西,都會很緊張吧!

只有 老神在在的,才改無所謂!

就像你沒打過針,在要做醫療注射 看到針頭都會 ...
只能說世界上守法的人不少,違法的人也不少,皮皮的人也很多....
附民提出的時點,必須在起訴之後,原則上應該是用書面提出於法院,例外也可以在審判期日以言詞提出,但是用言詞提出也要陳明民事部分起訴應表明的事項.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19 00:03     標題: 回復 #31 lawjimmy 的帖子

對了,因為我母親是當事人,我想去法院查相關被告人資料。

比方工作地點、身分字號,住家地址。

查財產的話是要等判決下來在去查嗎?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19 16:14     標題: 回復 #32 周兒 的帖子

除非,走其他非法律的途径,不然现在很多机关都会很在乎个人隐私资料的保障.
像说对造的财产,基本上一定要有相当的凭据,比如说声请假扣押,法院会要声请人提供对造的财产资料等,这时候就可以拿法院的函去国税局调阅相关资料,不然无凭无据是拿不到的.总之,最好要有法院文书,才能比较好查到资料,不然就是花大钱请徵信社,但是,取得的资料可能会有违法的问题,或是费用很高的问题.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19 16:57     標題: 回復 #33 lawjimmy 的帖子

恩!我了解嚕!

一切看24號後再做打算!

你口以休息嚕!

對啦!如果請你寫一份狀紙,要多少口口。

我老公,他哥!.....我看在到你blog留言好嚕![ ps;如果 很打擾,我就不去留言!哈哈.....]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19 19:53     標題: 回復 #34 周兒 的帖子

周兒大姊,不用客氣啦,只是我常會因為自己經驗不足,所以不太好意思給別人建議,可能是個性使然會想要求自己提出的建議對他人真正有幫助,而不是紙上談兵.
尤其,像我今天看了我老闆跟當事人討論的時候,我更覺得律師這行書上沒教的真的很多,要學的真的很多.所以,大家願意跟我討論問題,我就很開心啦,不會有所打擾啦.只是還在學習階段,若有不足,還請見諒.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24 12:03     標題: 24調解成立,也和解成功。

可以給 lawjimmy 大大 評分獎勵嗎?

我已經有受到「福」報阿!

對方 0315以前 要由保險公司匯款至我母親的帳戶。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9-2-24 19:57

原帖由 周兒 於 2009-2-24 12:03 發表
可以給 lawjimmy 大大 評分獎勵嗎?

我已經有受到「福」報阿!

對方 0315以前 要由保險公司匯款至我母親的帳戶。
這樣順利解決最好囉....不然打官司真的很煩人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2-25 02:48     標題: 開車得!一定要買的保險\險種=第3責任險。

回復 #37 lawjimmy 的帖子

樓上大大說的 也對,其實我是想gy一點,不要和解成立。

不過當事者是我母親,而且 在調解中,認識的也有來push,所以我母親是給足面子于中立的調解委員 們!

不過當下,我看到人性不認錯得一面。

本來!那小王 [被告者],還想推給 交通問題,想以;「我媽車道上有公車,是我母親擠到內線才發生車禍。」

我聽到;「冷笑+口亨 得一聲,委員們就說;我們只負責 調解,交通的事情不過問。」
[因為,他故意把事實,講相反。]

小王;還想以事發當下,打了3次電話給警政單位,作為他沒來「關心」的藉口。

當時,我實在聽不下去阿!我直接跟他說;「你打電話是〝正確〞得,本來就是要這樣做。」

小王,還想邀功說;我打〝3次〞呢!

我還是提醒他;「你打電話是〝正確〞得,本來就是要這樣做。」
如果肇事逃逸,這後果更慘。

調解委員聽懂我意思,就糾正他;「你多少也要關心對方一下,這是 啟蒙子 的問題。」而且還有提點他,開車要小心,不是怕你撞、也要小心被撞〔類似;連環車禍〕」。

【為什麼?我要下這個標題;】

第3責任險的好處,在於除了強制險部分,還多保了別的部分。

多保哪些部分,這個給有愛心的網友,來回覆!

總之,在合理理賠上!你不必自掏腰包的部分?

這個險最好買,因為我看到、小王〔被告的當事人〕沒有壓力,都交給保險公司理賠。

[ 本帖最後由 周兒 於 2009-2-25 02:55 編輯 ]
作者: ksly    時間: 2009-8-17 16:24

前陣子我也出車禍啦, 原因是避開一頭野雞,= =(澳洲的野生動物有夠多)...這種事只能自己負責...保險公司也不賠給我...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9-12-1 09:16

39# ksly
你是國外嗎?
那要有很豐富的文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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