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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怒氣] 貪得無饜的人性 [打印本頁]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7-6-15 19:00     標題: 貪得無饜的人性

今天一大早就接到一個老朋友的電話, 為的還是她之前車禍案件的法律問題. 我稍微講解一下經過, 有天她駕車經過一個地方,結果有個小朋友被小狗嚇到突然跑了出來, 就直接從我朋友車子的右前輪直接撞上去,受了點傷.(是人從車子的側面撞上去喔) 現在經過鄉鎮調解了,雙方約定我朋友負擔三萬塊的賠償, 至於保險金,則項約定由他方自行向汽車強制責任保險公司申請.(沒有約定他方須足額售償) (就我的觀點來說,我覺得我朋友連賠都不用賠,甚至還可以向對方請求車子的修理費. 若要賠償,對造應該是要向狗主人索賠才對) 本以為這樣都塵埃落定了,豈知對方貪得無饜, 他們向保險公司請求的時候沒有獲得全額的賠償,好像差了不到五千. 結果對方還持續打來騷擾我朋友,要她補足差額,或是由我朋友向保險公司說明. 但是,他們也知道我朋友精神上比較容易緊張, 因為之前她罹患憂鬱症,所以從車禍發生以後都沒有好好睡過, 連本來都停止吃的抗憂鬱藥物又開始服用. 如果說今天對方是個連生活都過不去的人,或許還情有可原, 但是哩...對方居然是住豪宅,生活相當....相當富裕的"好也人" 就只看我朋友是個女孩子,而且心腸軟,從狗主人要不到的賠償,(狗主人始終不聞不問) 都轉向跟我朋友索取.(我朋友還沒什麼錢,還跟朋友借來給他們) 而且他們也從其他保險上面獲得賠償了,甚至還可以說算是賺到了,還敢這樣貪得無饜, 甚且都還沒有承認他們放任小孩在大馬路上玩耍,自己其實才要負最大責任的問題, 難怪當天承辦的員警都看不下去了,所以在調解的過程中總是幫我朋友說理. 難道那個家長不會感到丟臉嗎?真的是路見不平氣死閒人..... ============================================= 相較之下,我家裡算是普普的,我大哥在擔任郵差, 有次被服務地區的外籍新娘騎車撞到,對方還無照駕駛, 可是我哥知道對方家境不是很富裕,甚至有點糟, 連向對方索賠都沒有,自己還因此請假被扣薪. 相形之下,怎麼會有這麼可惡的人...超氣的啦 [ 本帖最後由 lawjimmy 於 2007-6-15 19:02 編輯 ]
作者: 周兒    時間: 2007-6-15 19:07

台語不是有句話;  壞年冬;搞笑郎。這句話很貼切a。  ㄊ小孩子以後也會這樣對她父母。  這是有因果得。時候未到。
作者: cv85609    時間: 2007-6-15 20:30

其實可以不用理會他們,遵守當初的調解委員會做成的決議就好了。 至於補不補足差額,這要看當初這部分是怎麼認定的。 如果說當初這一部份是以保險理賠去支付,那就和你朋友無關了,你朋友頂多負有對保險公司告知的責任。 若當初有約定以一定金額作為賠償,那保險金不足支付的,還是要補足。 假設,金額上都已經塵埃落定,照調解決議執行完畢,對方還一直打電話要這個要那個的,就去警察局備案,預備提起騷擾的告訴吧。 另外,如果"""十分確定"""是小孩子撞你朋友的車,且警方筆錄有記載這一事實,那不用客氣,直接告對方毀損。 還可以再狠一點,因為大人疏於注意導致小孩子衝出馬路,這似乎也違反了兒童福利法,也可以在社會局告上一狀,讓對方去和社會局周旋,煩死他。 至於那個狗主人,只有小孩子那一方能告他而已。
作者: 紅蜘蛛~隕星    時間: 2007-6-15 22:28

原帖由 lawjimmy 於 2007-6-15 19:00 發表 今天一大早就接到一個老朋友的電話, 為的還是她之前車禍案件的法律問題. 我稍微講解一下經過, 有天她駕車經過一個地方,結果有個小朋友被小狗嚇到突然跑了出來, 就直接從我朋友車子的右前輪直接撞上去 ...
運氣運氣!! 運氣差就會像這樣 讓人欲哭無淚 哭笑不得 活活被悶死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7-6-15 23:40

其實在剛發生的時候,我就已經跟我朋友說過了,歡迎對方來告.. 因為從任何證據上來說我朋友都是有利的,而家長的疏忽是最主要的關鍵.(其實對方有去請教過律師,也知道自己不利,不過我朋友就是心腸太軟...我也很無力勒) 不過還好在調解的時候,她有記得我給的建議,不然碰到這樣為富不仁的人,真的會被煩死,氣死... 現在只希望我朋友的憂鬱症別再像之前那樣嚴重了>.<
作者: dark    時間: 2007-6-16 02:15

基本上~這種人都怕壞人~!!!! 像我舅舅之前也有遇過這種人~ 都已經賠償ㄌ!!! 要了還想要!!!! 結果沒辦法~只好派我老爸出場...... 我老爸是長的很像大哥的警察.... 好好講沒用~我老爸就用ㄍ一ㄠˇ的 對方瞬間消失= = 這種人對他客氣是沒用的~ [ 本帖最後由 dark 於 2007-6-16 02:16 編輯 ]
作者: 迷迷羊    時間: 2007-6-16 21:15

有些人都是得寸進尺的.不用對他們太客氣 上次我們開車在路上.忽然有一對男女.騎機車偏著撞著過來.自己撞到我們車前輪跌倒.然後就倒在地上不起來.我說要叫救護車.他們又不要.男的一直說要賠錢.我很生氣.明明就他不對.還把我輪胎蓋撞飛.而且好像喝了酒.我就是不賠.要叫警察來. 然後那男的恐嚇我.說要對我不利. 這下子惹毛我了.我說要叫警察.那女的一聽.趕快把男的拉起來.半推半拉的把他拉上機車. 我大聲說.不要跑.我要報警.一邊拿起手機朝他們拍照.他們嚇的馬上一溜煙不見 想敲詐誰呀!死醉鬼!沒見過壞人
作者: lawjimmy    時間: 2007-6-16 22:39

讚喔.....這樣的氣魄就對啦,女孩子這樣才不會被欺負勒,不然總是被看扁了.... 像我朋友就是太心軟才會被對方騎到頭上.... 所以囉,心軟要用在對的人對的事情上面,不然只是個爛好人
作者: 品味    時間: 2007-6-16 22:52

我的見解 :官司問題是打的贏的.... 因不可歸責於小姐....行為已經製照法律上有重要性的風險...但是該風險是法律上所容許的風險.可排除結果歸責..故行為人<小姐>不需為該結果負責... 前提要件 小姐有遵守交通規則..
作者: 天涯劍客    時間: 2007-6-17 06:05

照敘述來看,你朋友應該沒有過失。反正鄉鎮調解有法律效力,他們想撤銷,想告你朋友,就別怕! 他們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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